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‧關於政策適用範圍
以下的隱私權政策,適用於您在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全球資訊網」網站活動時,所涉及的個人資料蒐集、運用與保護,但不適用於與本網站功能連結之各政府機關網站與繳費網站。凡經由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全球資訊網」連結之線上案件申請網站,不論是由全國各級政府機關獨立經營或是其他機關、團體、公司與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全球資訊網」聯名經營,各網站均有其專屬之隱私權政策,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全球資訊網」不負任何連帶責任。當您在這些網站進行線上案件申請時,關於個人資料的保護,適用各該網站的隱私權政策。
‧關於個人資料之蒐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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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如果您對於以上條款有任何疑問或意見,歡迎來信至民意信箱。
- 如果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全球資訊網」各相關經營單位有違反本政策之行為時,歡迎來信至民意信箱檢舉。
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全球資訊網」資訊安全政策
‧依據
- 奉 總統89年8月30日核定「建立我國通資訊基礎建設安全機制」案。
- 90年1月17日行政院第2718次院會通過之「建立我國通資訊基礎建設安全機制計畫」。
- 92年1月28日國家資通安全會報第7次工作小組會議決議執行資通安全第二階段推動方案。
- 中華民國刑法第358條、第359條、第360條、第361條、第362條及第363條等相關規定。
‧前言
隨著資訊化社會的來臨,網路之普及與應用日趨重要,許多政府機關、學校單位、金融機構及民間企業都相繼採用電腦設備。透過網路處理業務及對外提供服務,帶給人們很大的進步與方便,但如果沒有完善之資通安全防護措施,易遭受電腦駭客入侵或病毒感染,對於個人隱私、商業金融、公務執行、國家機密安全及社會秩序等造成嚴重威脅。有鑑於此,資通安全業務之推動,是一項非常重要之工作。
‧目的
資通安全機制之建立,結合專業之技術人力、良好的管理制度及完備進步的軟硬體防護設備,並由事前之防範監控、危機之應變處理及重大災害之回復,將資安事件損害降至最低。
‧組織設置
- 成立本局資通安全處理小組。
- 本局暨各分局組織資通安全通報聯絡網。
‧工作項目
1.安全預防:
- 建置防火牆、防毒牆、入侵偵測系統、防毒軟體、弱點掃描系統、防駭軟體、網路管理系統及資產管理系統等相關軟硬體防護設備。
- 重要業務系統異地備援及電腦資料異地備份。
- 辦理資通安全教育訓練及培訓資通安全技術人員。
- 執行網路弱點掃描、漏洞修補、更新病毒碼及網路系統回復演練等工作。
- 區分系統安全等級,執行資通安全監控。
- 實施資通安全管理、網路管理及機房管理等相關安全規定。
2.危機處理:
- 透過本局資通安全通報網執行內部資通安全事件通報。
- 查明資通安全事件原因,確定影響範圍及損害評估並執行解決辦法。
- 上網辦理資通安全通報,並研判是否請求技術服務中心技術支援。
- 遇重大災害資安事件,實施緊急應變處理,啟用異地備援維持重要業務繼續運作,利用異地備份資料迅速回復系統。
3.稽核工作:
- 每週不定期實施資安檢查工作。
- 每年由政風室會同企劃組資訊科執行資安稽核工作(本局兩次、各分局一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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